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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专项培训的通知时间:2021-12-28 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: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根据我市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和培训工作安排,拟于近期对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,开展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及业务操作专项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内容 (一)招标现场流程规范以及采购活动记录留存规范; (二)质疑项目典型案例分析; (三)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操作规程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管理要求。 二、培训人员安排 各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各一名。 三、培训地点 财经*报告厅(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,地铁一号线勤俭道站可达)。 四、培训时间 2017年7月6日,共分上、下午两期。上午为9:00至11:30;下午为2:00至4:30,两期培训内容相同。 五、其他事项 (一)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期次安排》 (二)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6月28日前,将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》,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。 (三)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参训时间的,请及时电话反馈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。 |